摘要
1915年,共同案的判决尘埃落定。在该判决中,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将电影抛出媒介范畴之外,以求巩固官方电影审查的合宪性。共同案的判决结果不仅反映早期电影业与反对电影发展势力的较量关系,也暗含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幽暗意识运作的玄机。共同案的判决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导致20世纪10、20年代各州电影审查法案的陆续出台,并成为行业自律审查的《海斯法典》出台的根本动因,也可以由此进一步观察到,共同案对后来美国电影工业的整合发展和分级法规出台的深远影响。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93-101,共9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