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峡两岸间的法律事务,究其实质是一个国家内两个不同法域间的特殊事务,其特殊性不仅表现为两岸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域”,实行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同时还表现为两岸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与现实因素相互作用下产生的,这两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使两岸既有的法律关系出现‘解冻’,有待处理;而新发生的法律问题,也带上了深深的历史烙印”。
出处
《台湾研究》
CSSCI
2011年第4期6-10,21,共6页
Taiwan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构建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研究"(项目批准号11AZZ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