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首都师范大学与中建物业管理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摘要】首都师范大学与中建物业管理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中建物业管理公司给付首都师范大学供暖费2913715.7元以及利息270025.17元。一审判决后.中建物业管理公司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1年第9期33-38,共6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