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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醉驾庭审在驾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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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开展好“醉驾入刑”宣传工作,使驾校学员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并引以为戒,7月28日,山东省平邑县交警大队协调并配合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某驾校现场开庭,依法对两起因醉驾引起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进行审判。驾校200余名教练及学员旁听了庭审。图为审判时的情景。
作者 卜凡亮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1年第9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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