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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25载 夫妻关系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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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女士与前夫共生育了两个女儿,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于1984年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大女儿已经年满18岁,由王女士抚养,二女儿14岁,由其前夫抚养。1985年,经人介绍,王女士与孙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当时孙某也已经与前妻离婚,
作者 赵常民
出处 《社区》 2011年第27期23-24,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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