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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档案打破公共档案一统天下的困难——我国传统文化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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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中所指的私人档案是广义的概念.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条文释义编写组解释的“个人所有的档案”.即指“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在私人事务活动(包括非职务研究和创作)中所形成的和通过合法继承、赠送或者在《档案法》公布实施前向社会收集和有偿征购等方式所获得的档案”。简单来说,私人档案即“非官方来源的档案,即非官方性质的机关、团体、组织、企业和个人形成的档案”.
作者 孙瑞娜
出处 《天津档案》 2011年第4期11-13,20,共4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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