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戏曲的创作模式,概而言之可分为三种,即曲人之曲、才人之曲与学人之曲。三者的界定依据主要表现在对戏曲创作主体的划分上,进而根据戏曲作品所呈现的审美品格和表现特征。曲人之曲在清代并不占主流地位,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才人之曲和学人之曲,尤其是后者进一步推动了清代戏曲的典雅化、案头化、考据化与学术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戏曲"雕虫小技,壮夫不为"的局面,极大提高了戏曲的社会地位和审美品格。
出处
《戏曲艺术》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62-66,共5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基金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经学与戏曲
项目批准号:11XZW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