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考察可以发现,由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是世界违宪审查制度发展的大趋势。当前,在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应该构建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这也是宪法学界近些年来讨论的热点。代议机构并不是中国唯一的违宪审查机关,而司法机关可以进行违宪审查的前提有两个:其一,司法机关有权进行宪法解释,因为适用宪法规范的前提是对其进行解释;其二,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不影响代议机关的最高地位。因此,由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具有可行性和必然性。当然,各级人民法院进行违宪审查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法院的负担,但法院的司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包含违宪审查权,违宪审查是一种附带性审查,因而这一缺陷并不严重。并且,这一不严重的缺陷还可以在理论上通过代议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而给予弥补。只有司法机关积极配合代议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才能使宪法真正成为具有实际效力的法律,使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03-107,共5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