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统一中间人持有证券转让、抵押交易的实体法,减少证券跨国交易的法律风险,国际统一私法学会于2002年开始起草有关中间人持有证券实体法公约。经过多年努力,2009年10月,国际统一私法学会通过了《中间人持有证券实体法公约》。在内容方面,公约对中间人持有证券账户的权利、中间证券的转让及担保问题、中间人破产及越级追索等问题做了规定。研究该公约也可以得出一些对我国有用的启示。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44-46,共3页
Wuhan Finance
基金
2011年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自主项目<证券跨国发行与交易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武汉大学"国际法70后团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