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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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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食品安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后,国家给予食品安全以前所未有的关注度。最新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调整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入罪门槛,加大了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有必要认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的界限,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以此警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分子。
作者 宗鹏飞
出处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65-6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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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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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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