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对森林潜在的社会价值进行评价、核算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2008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标准,建立了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估技术体系。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对提供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净化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憇、积累营养物质、森林防护等多种生态功能的价值评价方法,该标准的实施对合理反映森林生态资产价值及森林经营单位生态效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
出处
《商业经济》
2011年第19期89-90,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