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分立制度是与公司合并制度相对应的一项制度,对于如公司业务专业化、筹措资金、风险分散、规避反垄断规则、打破公司僵局等有着重要应用价值。2010年东北高速分立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完成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首宗公司分立,有着典型的示范意义。公司分立在公司上市前的资产重组、上市后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调整、部分业务或资产的私有化等方面有着制度运用的现实需要。本文即以东北高速分立案例出发,对我国证券市场应用公司分立制度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提出了对现存问题的完善建议。
出处
《理论界》
2011年第9期62-65,共4页
Theory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