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歌秩序”建构包括诗歌批评、诗歌评奖、编辑年度选本尤其是诗歌史写作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活动,通过建立标准与尺度、制作优秀诗歌排行榜、重建诗歌典律等等具体方式去表述一种有等级的文学秩序。作为重构文学景观的一部分,新诗史的个人化写作意味着新诗批评体系及其表述权力进入到具有民间性的话语想象层面。当基于个体完整体验的诗歌秩序想象表现出丰富性,文学史集体制作的惟一合法权注定被消解,多元的诗歌与文化景观通过不同视角获得展现。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5-18,共4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