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和实施,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获得了与城市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要使城乡儿童真正享有平等权利,实现教育资源平衡和义务教育的供需平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重要任务。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2期89-91,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高校优秀人才基金项目"和谐社会构建下的农民子女成长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09SQRS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