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应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基础,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网络消费者权益提供特殊的立法保护,适应网络消费发展的需要,以弥补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范上的缺失。此外,还应改革和完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为网络消费者提供行之有效的权益救济方式。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7期47-48,共2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