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沈阳市妇幼机构运营状况,为机构自身建设和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方法: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和相关调查表,对沈阳市16个妇幼保健机构运营状况进行调查。结果:①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市级和县级为独立机构,区级分别有9.10%机构隶属CDC,18.20%隶属医院;调查的56.25%的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5.00%为全额/差额拨款,18.72%为差额拨款;6.25%有住院服务,93.75%无住院服务。②人力资源情况:按照1986年卫生部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中规定的编制标准,市级编制平均缺乏65人,区县级平均缺少30.73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学历和职称偏低;平均每个妇幼保健机构在职职工总数49.44人,市级127人,区县级44.27人;每个机构平均卫生技术人员39.75人,市级96人,区县级36人;按照1995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沈阳市市级75.59%不达标,区县级81.32%达标;市级机构本科以上学历占卫生技术人员的57.29%,区县级占22.22%;副高以上职称市级机构占卫生技术人员的34.38%;区县级机构占5.92%;市级机构保健人员与群体保健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1.97%和7.09%,区县级机构占职工总数的43.82%和18.0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费用占机构业务年收入的6.92%,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9.19%。③资产情况:沈阳市级机构建房屋面积2 070 m2,区县级1199.18 m2。④运营情况: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平均总收入615.91万元,市级业务收入(含医疗和药品收入之和)2 100.45万元,区县级160.01万元。妇幼保健机构总收入构成显示,财政补助收入市级399.08万元,区县级316.64万元。沈阳市级每年门诊量60 490人次,区县级平均11 511.2人次。结论:①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以独立形式和全额拨款为主;②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不足;③市区县及购建房屋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④财政投入经费总额市区县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门诊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7期4173-4176,共4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