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长千公会租簿》记载的是黟县金氏宗族金长千公会自清代同治或光绪年间至民国年间的实际收租数据,从其记载可知,佃户只在少数年份能100%地完成租约所规定的硬租额,多数则不能完成,其中有接近完成、相差较大以及实际收租量有下降趋势等不同的情况。租簿中还有因不能执行定额制而改为分成制收租的记载,且改为分成制后的实际收租量,确实明显低于原定的硬租额。通过对租簿中一些数据的整理,所求得的最终平均值为:硬租率63.75%,实租—原租率53.81%,实租—硬租率78.86%。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3-149,共7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