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浦东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浦东着力开展"政社合作"的改革与实践。其通过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搭建多层面合作平台等举措,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谐共生"为特征的政社合作伙伴模式。为了进一步推进政社合作,一方面,政府要采取改革双重登记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大财力和政策倾斜力度、发挥政府组织的优势等措施,以解决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面临的注册难、监督"缺位"、人力财力不足、"志愿失灵"等问题;另一方面,民间组织需要树立"社会企业"理念、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并厘清与政府的关系,以解决自身发展能力、公共物品供给、功能定位等问题。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125-129,共5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