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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伤残军人免费乘公交车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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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10月重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4条第二:款关于“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规定,正式且毫无争议的确定了残疾军人享有持证免费乘坐全国各地公交车的权利,这是政府拥军拥属、优待军人的具体体现。
出处 《运输经理世界》 2011年第10期94-95,共2页 Transport Business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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