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虽然提高了征地补偿的标准,但是按原用途补偿价格与农用地转用后的建设用地价格仍存在巨大差异。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用地转用的范围日益扩大,据历年《中国国土资源年鉴》统计的数据表明.我国农用地转用面积从2001年的110180.18公顷到2008年的270185.75公顷,增加了约1.5倍。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
2011年第10期31-33,共3页
Jiangsu Rural Econom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0YJC790146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2010SJD790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