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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邮机001邮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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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国1987年1月1日~1999年2月28日间征收的邮件附加费中,新疆与全国各地(除北京、甘肃及青海外)一样,通过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先后征收了邮件附加费。征收邮件附加费过程中,收费称谓有上百种之多;征收数额各异。最少收0-10元,最多收100元;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有盖戳的,有贴纸质凭证的,有临时用笔填注的,也有用邮票代替的等等。
作者 侯多发
机构地区 新疆
出处 《集邮博览》 2011年第10期66-67,共2页 Philateli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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