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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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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后在辽宁,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将按企业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布。日前发布的《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辽宁以地方规章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强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出处 《新华月报》 2011年第19期22-22,共1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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