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7至11人组成,具体人数由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确定。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出缺的应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受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的指导。
机构地区 安徽省民政厅
出处 《江淮》 2011年第9期53-53,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