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8月26日上午,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原东台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在该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了179台教学用电脑的竞争性谈判。根据财政部门审定的采购计划,本次电脑谈判所定品牌为联想、惠普、戴尔和同方。按照以往惯例,谈判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此次谈判所定品牌不在同一档次上,单纯比价格,同方品牌占优。经分析研究,决定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更加科学、更趋公平。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1年第9期12-12,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