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有了中小企业扶持项目。长期以来,美国政府要求采购实体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预留非竞争采购标。美国政府采购的法定目标:主合同金额的23%以上要与小企业签订。主合同金额和分包合同金额的5%要与妇女开设的企业签订;主合同金额的3%要与HUB地区的小企业签订;主合同金额和分包合同金额的3%要与残疾军人开设的企业签订。23%是一个来自于支持SBA而努力的总统承诺,因而,其是一种目标而非法律。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1年第9期62-64,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