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治是法治政府特有的权力运行机制,它由多种相互关联的机制构成,行政责任机制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行政责任机制不仅承载着控制政府权力的功能价值,而且还承载着保障民主政治的功能价值。从广义上分析,行政责任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诸多方面的因素和关系。在不同的国家,责任机制的具体构成和表现形态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就一般意义而言,行政法治的责任机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从一般意义上分析,行政责任机制至少应当包括(1)"有权必有责"的权责关联机制;(2)"用权受监督"的权力监督机制;(3)"违法受追究"的责任实现机制;(4)"侵权须赔偿"的法律救济机制。
出处
《行政论坛》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4-68,共5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阈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研究>(07BFX020)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农村改革发展背景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研究>([200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