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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减税延期” 进一步促进大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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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将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延期10年,优惠期限为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从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可以看出,增加了税收减免额度,深化了企业税收优惠力度,有利于西部企业优化结构,节约资源,促进产业调整升级,拉动西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 晨曦 若诶
出处 《中国西部》 2011年第17期76-79,共4页 Wester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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