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打击卡特尔违法行为中,反垄断法中宽恕制度已经成为反垄断法实施机构最为重要的调查工具。该制度以减免行政和刑事责任为条件来诱使卡特尔违法者向反垄断法实施机构报告违法行为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但是,在实践中面临承担严重的后继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往往使得卡特尔违法者可能不去申请宽恕待遇,因此,为促进反垄断法宽恕制度的实施,规定该制度的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后继民事损害赔偿对宽恕制度实施的影响。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77-80,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反垄断法实施问题研究"(08SFB1007)
安徽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反垄断法中宽恕制度研究"(SKQN031)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