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裁终局”带来的影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次确立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终局裁决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诉讼,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裁终局有别于民事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是一种附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本文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实际出发,深入分析了一裁终局制度的引入对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文书制作带来的影响。
作者 龙伟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1年第10期40-4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