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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0万标张以下的制革厂加工原皮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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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8日,福建省环保厅根据省政府下发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要求,现有生产规模3万标张/年~10万标张/年的皮革企业,今年底前只允许加工蓝湿皮、二层皮,不得加工原皮。明年1月1日起,生产规模在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一律关停淘汰。对去年淘汰的3万标张/年以下皮革企业和关闭的污染严重皮革企业,要严格监管,关停到位。
出处 《北京皮革(中外鞋讯)(下)》 2011年第8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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