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2003年我国就开展了全国性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随之,社区矫正模式理论研究工作一度呈现繁荣景象。时至今日,我们积累的经验是可观的。终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使用了"社区矫正"的概念,并且详细列明了社区矫正模式可以适用的对象范围。这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刑罚制度改革的历程而言,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9期78-79,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