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教师中心,教室中心,教材中心"为特征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将课堂教学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客观知识的传递过程。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强迫式灌输,过分地强调对知识的记忆、背诵,剥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抑制了学生对生活的思考,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问题情境教学法通过以问题为中心,以创设情境为手段,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学生自己在情境中体验与思考,教师的引导与启发,帮助大学生在情境体验中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和培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9期146-14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