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改革开放,尤其是教育体制的改革,依法治校已经成为国人共识。高校在行使管理权时,高等学校管理权与法定权利经常发生冲突,主要有与宪法规定的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与法律授权的冲突、与教师职责的冲突、与资金投入规定的冲突等。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中原则性规定居多,弹性过大,可操作性不强;同时,多数教育法规立法层级不够,缺乏权威,尤其是缺乏制裁措施。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从法律层面理顺高校管理与法律的冲突,通过制定权利义务明确、责任分明、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为高校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基础。
出处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53-56,共4页
Journal of Shengli College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