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若孟、赵冈等人认为租佃关系并非阻碍中国农业近代化的因素。文章以近代江苏棉种改良工作为例,对此提出质疑。作者认为,佃农因从分租中获益甚少,而不愿种植种子价高且需肥量大的美棉;包租使佃农单独承担田间风险,他们只好因循守旧、继续种植更适宜间作、复种的中棉,以降低收益风险;缴租时限迫使佃农选择种植成熟期短的中棉;由于从正产物中所获甚少,佃农只好种植可以提供更多副产物和副产品的中棉,简言之,租佃关系极大地制约了该地区棉种改良工作的顺利进行。因而,马、赵等人的观点颇值得商榷。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11年第9期163-171,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