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大力推进不锈钢行业的转型提升,加快高耗能落后产能的淘汰,根据国务院、发改委、浙江省、宁波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宁波市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对“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30吨以下的转炉”和“30吨以下的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等列入国家淘汰类目录的不锈钢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根据宁波市政府此次最新发布的《关于对全市不锈钢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
出处
《不锈(市场与信息)》
2011年第19期7-8,共2页
China Stainless Market and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