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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游戏:娱乐产品或艺术作品 被引量:1

Electronic Game:Amusement Product or Artistic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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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方面,电子游戏被称为"第九艺术",一方面,电子游戏又是一种取悦于大众的娱乐产品,因此一些学者对于电子游戏是否能被归为艺术这个范畴提出了质疑。但是,就什么是艺术什么又不是艺术,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较多的争议。艺术和非艺术之间并没有非常清晰的划分,这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灰色区域。而且"艺术"概念其本身就是含混不清的,不同的时代对于什么是艺术的认识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既然我们要讨论电子游戏是不是艺术作品或仅仅是个娱乐产品,那么我们就必须对"艺术"这个概念本身做一个历史的回顾和总结。
作者 叶蓬 石民勇
出处 《艺术百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A01期20-22,共3页 Hundred Schools In Art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Ernest W.Adams.Will computer games ever be a legitimate art form?[]..

同被引文献2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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