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董杰,男,1973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2007年12月8日,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08年1月15日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2008年3月7日被取保候审。2009年4月7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年10月7日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2010年11月27日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执行逮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1年第5期28-30,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