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作为保障每个人权利的“社会契约”,人权是宪法的起点和归宿,宪法常被称作“自由公民的大完章”。宪法在规定大量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的同时,更需要建立有效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机制。人权是宪法的起点和归宿,宪法常被称作“自由公民的大宪章”,“权利克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敏感的法律问题,也是法理学应当密切关注的论题,研究之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只有在法理学层面上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才能深刻理解权利克减的精神内涵,才能把握其目的和手段的正当性。
出处
《大观周刊》
2011年第30期122-122,12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