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少年学生违规行为是青少年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学校教育的原因。教育惩戒作为纠正青少年学生违规行为的重要教育方式,必须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特点和特定情境中的心理状况,对学校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方式、学校文化及评估标准的适应性、学校和班级管理模式进行反思。应充分认识到教育惩戒不是纠正学生过错行为的必然选择,因易于"失范"而要慎用,学校和教师有权选择和放弃使用,但不能轻言放弃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守教育性的核心原则。
出处
《现代教育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119-121,共3页
Modern Education Management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德育专项课题"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流失的状况
归因与对策研究"(GEA090001)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前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立法困境
实践困境与解决策略研究"(09SJD8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