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上所称的废品是指由于生产原因而造成的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后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废品的产生增加了企业正品的成本,进而增加了企业的销货成本,因此,对废品损失的核算和控制是企业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我国目前废品损失的核算主要是按能否进行修复分类,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废品成本的分配。笔者认为,现行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利于管理层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和有效控制废品损失,因此,本文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9期39-40,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