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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与9省区“联网”交通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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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0月1日起,我省与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青海和新疆等9个省(区)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司机异地交通违法一样受到处罚,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
作者 泽贵
出处 《广东交通》 2011年第5期31-31,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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