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依法收回违约土地出让使用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8月3日,永川局向重庆通能投资有限公司发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函,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重庆通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买,于2010年12月27日获得位于永川南大街火车站片区10524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出让面积104027平方米),并与永川局签约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其出让价款3741万元,公司只缴了竞买保证金748万元。
出处 《重庆国土房产》 2011年第4期55-5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