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对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计价方式作出了规定,重新启用了公允价值的计价方式,并且对换入资产人账成本计价的两种方法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与以前颁布的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相比,新准则的颁布在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控制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操纵利润、实现关联方交易等现象方面将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但是在新准则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着新准则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的处理、多项资产交换条件下换入资产成本如何计价等方面存在有关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只对新准则关于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72-73,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