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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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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于2006年11月20日颁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本文拟针对会计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事无巨细,工作繁忙的特点,提出进一步加强会计后续教育工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作者 刘梦岩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149-149,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河北省重点学科资助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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