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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获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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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同意建立消防民政交通运输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人社厅函[2011]416号),决定批准建立内蒙古、新疆、浙江、黑龙江、山东、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河南、陕西11个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作者 指导处
出处 《中国消防》 2011年第17期56-56,共1页 China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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