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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构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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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客观构成包括行为人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定主体资格而吸收公众存款,或虽然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定主体资格但采取非法的方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是独立的客观要件,只有用于资金、货币运营的目的,才属于扰乱金融秩序。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高息揽储也构成本罪。
作者 吴志梅
出处 《市场周刊》 2011年第9期100-102,共3页 Market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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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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