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卖车不过户肇事由谁赔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某村农民来信咨询:三年前我把自己的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王某,王某又将车卖给了外村的李某,待卖到赵某手里时已经五易其主都未过户。赵某前段时间骑此车肇事将人撞伤,赵某家贫无力偿还,逃往外地不归。伤者将我告上了法庭,法庭判我垫付医药费近万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出处 《乡镇论坛》 2011年第28期42-4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