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一起商标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坚持认为,商标并不具有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功能,因为普通商标与发明和发现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商标获得普通法的认可主要原因在于商标的长期使用,而不是它是一项发明创造.美国最高法院进一步拒绝将商标等同于作品,其理由在于商标并不具备作为智力劳动成果的条件,它通常是当事人采用既存的事物作为具有显著性的符号使用的产物.Doris Estelle Long: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rademark and Unfair Competition Law, http//www. westlaw. com.2002年11月28日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