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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行动”结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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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我省启动了为期5年的“乡村文明行动”,其目标是,到2015年使七成以上的村达到县(市、区)以上文明村标准,显著改善农村面貌。根据“乡村文明行动”要求,全省各地把村容村貌、村风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和文化惠民等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建设村居整洁美观的新家园,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新生活,营造安全稳定的新秩序。形成了多样便民共享的乡村特色文化服务新体系。
作者 高健
出处 《支部生活(山东)》 2011年第10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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