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美"与"数学美"的概述"美"是抽象的,因此关于"美"的描述,各学派众说纷纭.本文倾向于如下提法"美是客观事物存在的均衡,对称,和谐等物质属性;美是理念等客观存在的精神属性及其感性显现"[1].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学科,且是"通过推理演绎显现自然的本质[1]".因此,数学具有一系列的美:抽象美、简洁美、对称美、循环美、推理美、哲理美等等,现分别举例简述如下.
出处
《九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2011年第3期45-48,共4页
Journal of Jiujiang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